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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狮一鞋企入选“红名单”


http://www.vshoe.com 2008-01-26 09:47:28
  根据《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“红、黑名单”企业评定管理办法》,该局组织开展辖区首批“红、黑名单”企业初评,在65家备选企业中择优选择其中32家拟评为“红名单”企业,并对外公示。在这32家企业中包括我市一家制鞋企业,泉州市另有6家企业入选。

  据介绍,“红名单”企业评选条件包括:企业依法成立2周年以上;检验检疫信用等级被评为A级(实施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,同时应当属于一类企业);最近1年内进出口货值总额在600万美元以上或进出口货物批次在300批次以上;最近1年内出口货物检验检疫一次合格率达到100%;最近1年内报检差错率不高于1%;最近2年内未发生涉及安全、卫生、健康、环保、反欺诈等问题而导致的退货、索赔或者其他质量事故等。

  记者了解到,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“红名单”企业有效期为2年,在有效期内“红名单”企业享有以下优惠条件:优先纳入(或向质检总局申请纳入)无纸化报检、电子监管(快速核放)、进出口商品免验、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制度等管理;符合纳入质检总局绿色通道条件的,可在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内先行享受绿色通道待遇;优先受理相关申报(含报检、行政许可申请、产品检测申请等)业务;其进出口货物优先纳入分类管理,按最低比例实施抽查检验;符合有关条件的,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业务处批准,可认可其实验室检测结果,符合共检条件的可实施共同检验等。

  业内人士认为,检验检疫部门评选“红、黑名单”企业,是规范辖区企业进出口行为,褒奖守信、惩戒失信,促进企业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的重要举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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